私募课堂丨第三课 PE的参与主体
导语:在我们上一堂课中,为大家讲述了PE的起源与发展,而这堂课,将告诉大家,都有哪些人在参与PE?
PE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参与主体:
一、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其中,基金的投资者应当为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那么,关于“合格投资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机构:净资产≥1000万元。
2、个人:金融资产≥300万元; 或 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包括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备案、基金资产的管理等。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最主要职责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那么,如何知道基金管理人是否已进行登记备案呢?大家可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网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http://www.amac.org.cn。
2、下拉网页,在右下方“信息公示”栏找到第一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点击进入,就可以查看到所有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
3、如果您需要查询特定的某家机构,则可点击“综合查询”,在“关键字”一栏输入您要查询的机构名称,示例:“广东弘安”。
4、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基金管理人的详细信息了。
三、基金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1)基金托管机构: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监管基金公司运作,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和收益等重要职责。股权投资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机构托管,如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资产收取托管费。在我国,基金托管机构是商业银行。每一只基金都会有一个托管银行,可以在中基协的官网网站查询到。下图为本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惠州市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证明,托管人为中信银行:
基金备案证明(示例)
(2)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基金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
四、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机构,依法对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是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本文来源:
《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与法律法规汇编》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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